营口市电子违章网上处理地址:https://ln.122.gov.cn/m/login
办理业务用户类型:
非实名注册用户(通过网上注册功能注册的用户为非实名注册用户)。
电子监控处理流程:
步骤1:【业务须知】
在该步骤,请用户认真阅读其内容,包括:电子监控处理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。同意的,点击【阅读并同意】进入步骤2【机动车选择】。
步骤2:【选择机动车】
在该步骤,选择需要处理电子监控的机动车。选择机动车,点击【下一步】进入步骤3【违法记录确认】
注:用户进入本页面时,如果没有绑定驾驶证,则点击“确定”按钮时会提示“未绑定驾驶证”。
步骤3:【违法记录确认】
选择需要的处理的违法记录,黑色字体表示可在网上处理,红色字表示该违法记录需要到窗口处理。其中可选择本地违章和外地违章。
步骤4:【决定书确认】
选择确认后,系统自动生成“处罚决定书”,确认无误后即可进入步骤5:【接受处理/缴费】
步骤5:【接受处理/缴费】
用户确认处罚信息,核对罚款金额及记分是否正确,输入手机验证码,系统会发送验证码至用户注册的手机号,输入验证码后点击“下一步”按钮进入步骤6【生成订单】。
步骤6:【生成订单】
用户可以在页面上点击【打印】按钮打印处罚决定书。已经开通在线支付的地区,可以点击【在线支付】按钮,跳转至支付平台进行缴款。
注意事项
1、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要需要绑定本人的机动车及驾驶证。
2、用户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。
3、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后驾驶证累记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。
4、缴款罚款在线支付成功后电子监控才算处理成功。